中小学校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中规定,“学校”是指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 “职业学校”是指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 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和要求》(教计〔1994〕32号)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有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三年制中职班和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二专(两年制专科层次专业)或三专(三年制专科层次专业)。 原国家教委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的通知》(教基〔1996〕72号)指出,普通高中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批准,由当地中学负责招生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逐步将高中调整为三类,即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艺术体育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