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不是应届?
“应届”是一个有争议性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本质是“何谓初次就业”。这个问题历来难倒无数学子与用人单位(尤其是用人单位HR)。 为便于大家理解和运用,我们首先给出一个官方的定义: 应届毕业生是指临近毕业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处于应届生状态的人拥有完整的“应届”属性——可参加各类招聘、考试、认定证书等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政策待遇;但一旦过了毕业季,即使还未取得毕业证书,亦丧失了“应届”身份,无法再按应届生身份来对待。
关于应届的争议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一是即将面临毕业的非全日制(例如:网络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是否属于应届生范畴;二是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再次应聘时其年龄超过户籍所在地的劳动用工备案年龄限制,是否能够算作应届生。
第一个问题较为简单,从应届生定义中不难看出,能否成为应届生取决于毕业生和毕业学校双方,校方提供的是学历和学籍信息;而对于非全日的毕业生来说,除学籍及学历证明外,还应能提供出具有实习经历的就业报到证才能被作为应届生对待。没有报到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在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时通常会被要求出具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甚至还要提供《档案保管证明》。
第二个问题相对复杂,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答复,各地各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也不尽相同,需要大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北京为例,根据京人社政发〔2014〕163号第二条规定,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的择业期确定为两年,即毕业生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都视为应届生,而超过两年的就不再属于应届生。
如果各位同学们打算备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建议大家在毕业两年内尽早报名参加考试!因为这两年不仅是应届生身份保留的时间,也是组织部门审核的最宽松时期,大家不要错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