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什么年属什么?
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了,1911年清朝灭亡之后,当时的中华民国采用公历纪年,而农历则称为“夏历”。在民国初年的法律文件中,有时用公元记载月份日期,如《中华民国约法》第二条规定:“中华民国之领土内所有领海、内水和岛屿,尽属中华民国政府管辖。惟为统一计起,各该处应行遵守之下列时限和习惯不得变更:一、以四月、五月、六月为第一季,七月、八月、九月为第二季,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为第三季;二、以一月、二月、三月为第一月,四月、五月、六月为第二节,七月、八月、九月为第三节,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为第四节。季首一日为节期之日;三、以元旦、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为放假七日,除夕日放假五日。其日期各按旧例并合于前二项规定。凡旧例未及规定的节日,由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 这就是“公历月分季分节分日分”的起源,后来的发展就是人们熟知的“阳历阴历农历”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从1912年到1949年,这38年间怎么过年?按照老规矩过啊!所以这三十几年的春节是没有变过的,初一初二初三……都是大年初一到大年初三,十四十五十六……都是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到了1950年,春节才变成了正月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