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春节怎么算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春节假期为正月初一(2月8日)到正月初七,期间如果安排员工加班的,应支付3倍薪酬;如果在初一、初二、初三(2月8-10日)前一天安排加班的,应额外给予补休或按200% 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春节长假是法定节日,在这一天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300%工资报酬给劳动者,这在法律层面是没有争议的。 而对于初七(2月13日)以及前后各一天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认定为法定休息日,另一种则认为是法定调休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每年放假7天”,从该法条表述上可认定上述节假日均为法定假日,初七(2月13日)属于假期的一部分。 根据国务院规定,春节假期为大年初一至初三(2月8日至10日),总共3天。而今年春节假期从2月13日开始至19日结束,一共7天。前三天属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率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后四天是根据往年春节假期放假安排调整的调休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支付200%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