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的什么保险?
一、大、中、小学以及各种业余劳动学校的学生,不实行劳动保险,他们应当享受的待遇,由学校负责。
二、凡与企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包括临时工、季节工),已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中小学校的教师实行退休制度,凡正式参加工作并正式参加教师退休养老基金的人员,不论是从其他单位调入的或是直接从学校毕业分配去的,都是属于教师编制,应享受教师退休待遇;中小学校内直接为教学服务的公用房、校办工厂、农场等的职工,不属教师编制,应分别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办法》、《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生实习工,是在校学生,不能确定为固定工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实习期间不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其他待遇,由学校自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