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周末必须住校吗?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和方法由学校教务部门规定,并在学生入学教学指导时公布。学生应当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应当事先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请假并提出缓考申请,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查并签署意见,学校教务处批准后可以缓考,在开学两周内参加缓考的考核。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包括课堂教学、实习、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升国旗、开学和毕业教育等。学生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应当遵守课堂纪律或者活动组织纪律,完成教师规定的学习、实验(包括社会调查及其他实践环节)作业,按时参加考试等。对旷课学生,要区别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各学院要建立考勤和考查学生出勤率制度,并将学生出勤率情况记入学生成绩登记簿。学生在一学期中,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规定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作不及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