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将发生哪些大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实行国资监管和国企法人财产权分离。国务院将制定出资人管理办法。地方国资委逐渐取消,并入发改委。
2.完善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国家金融控股集团,统一调度使用中央和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同上)
3.深化国企混改,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鼓励实施经理层成员持股、科技人员持股计划。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
4.分类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国有资本不需要绝对控制但市场需要相对垄断的领域,积极引入民间投资,促进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对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板块重组上市;对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革。
5.加强国资监管,健全监督体系,防止腐败。严格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点加强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投融资、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的督促检查。
6.实施国企降杠杆减负债增效行动计划。坚决遏制新增债务,减少有息负债规模,降低融资成本的诉求。
7.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申请融资平台转债券等途径直接融资。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