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特殊疾病有哪些?
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该诊疗方案将新冠肺炎归属于「传染病」中的「呼吸道传染病」,并且和甲型流感、乙型流感一样,属于丙类传染病!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又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营养膳食指导建议》,把新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了传染病防治法法定报告传染病。 而2013年开始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已经明确将职业病分为十大类,其中就包括了职业性传染病。 所以职业性传染病也是属于法定报告传染病,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 除了以上两种传染病之外,还有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也可以通过职业方式接触并传染。 目前对于职业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主要遵循“三管一灭”的原则。 “三管”是指管水源、管饮水、管餐具;“一灭”就是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的劳动者,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例如,用人单位必须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包括:
(一)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
(二)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
(三)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
(四)进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五)实施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而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权利: (一)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了解从业期间应采取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四)告知劳动者职业病患者防治的规章制度;
(五)告知劳动者在工作中须注意的事项和对职业病的防护。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请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