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6产假多少天?

弓卓亚弓卓亚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计划生育条例》 (浙)政发〔2016〕33号,《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决定》已经于2016年8月9日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0月27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在产假和护理假期间,享受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所以从上面文件可以看出,现在浙江的产假已经是158天了!之前是128天!增加了30天哦!!

另外再补充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所以如果孕期流产的话,也可以主张相应的休假。 还有,根据新出台的人口计生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孩子的夫妻,经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安排专门机构对其怀孕期间的妊娠反应和体征进行观察,必要时,可以对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监测。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