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
校车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增加客车运行风险,也容易造成乘客在发生意外时无法顺利逃生。
校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超员20%,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对校车驾驶人处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由 transport 管理机构吊销其校车驾驶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校车车主或驾驶人存在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其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危险性大,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使用车辆从事校车业务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扣留车辆至消除违法状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法校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具有监管职责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