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7年退休金涨幅多少?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通知》指出,此次调整退休养老金的原则是“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在统一调整的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人均5.1%。其中,企业人员比上年提高6.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比上年提高4.4%,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调整、同步实施。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即:
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发给1元;
二是与基础养老金水平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薪酬水平挂钩;
三是向高龄老人倾斜,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养老金再增发。 从2016年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适时调整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同时,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