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伤津贴调整吗?
工伤补助金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及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经诊疗,医疗机构出具住院或者诊断证明文件后,由单位负责申报,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逾期不偿还的,经办机构可以追回垫付的费用并加收利息。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的内容,工伤职工在发生了工伤事故之后,应该尽快就医,确定是否属于工伤,然后再着手进行接下来的程序;而对于公司没有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保部门责令限期补缴或处罚款;对于已经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于公司没有及时为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导致职工遭受了误工损失的,应由公司来承担职工的误工损失。
综上,您所在的单位既然已经为您申请了工伤认定并且得到了认定,那么您就可以按照《条例》的规定来获得相应的赔偿了。 另外,各地关于工伤待遇的计发标准可能不太一样,建议您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