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准生证吗?
上海自7月起施行新计生条例,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也就是说今后在上海二孩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啦!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生育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子声明)、户口本、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无出生证的需医院开具医学证明)等,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服务机构进行生育登记。
二、生育登记的证件和手续 申请生育登记的夫妻,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结婚证; (四)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婚育状况证明;
(五)已生育子女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再婚生育条件的当事人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因离婚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决书,经法院判决的还需提供裁定书;
②因丧偶再婚的,须提供离婚后未再生育的证明。
③双方均为初婚的,在结婚登记时可直接发放《生育服务证》,不再出具婚前卫生保健档案等材料。
④夫妻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的,可由户口在本市的一方凭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非本市户籍一方的《居住证》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增补《生育服务证》的申请。
⑤对于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夫妻,可以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证明,直接申领《生育服务证》。
⑥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夫妻,可提供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独生子女家庭证明,直接申领《生育服务证》 三、哪些情况需要提交材料 申请办理生育证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⑴填写统一的《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⑵户口簿、身份证;
⑶结婚证原件(离异的还需带离婚证及判决书的原件);
⑷由街(乡)计生办工作人员核实是否属于本辖区,并出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⑸女方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 以上材料在提交给计生办的时候需要带齐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在办理相关事项时使用,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