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指什么生肖?
“楷”通“解”,有解开、分解之意。《礼记·檀弓下》:“哀公问:‘君薨,大孝何如?’孔子曰:‘子能明乎丧礼,则孝矣。’曰:‘请问丧礼。’曰:‘亲丧不敢私。’”郑玄注:“不得私解其服。”孔颖达疏:“不得私自除去丧服。”这里的“去丧服”即“除丧”之义(见《礼记·中庸》“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孔颖达疏)。
古时,父母之丧,子女要守丧三年,期间不理发、不作冠笄之礼;三年之后,才重新理发行加冠礼。这“三年”实际上就是“守丧期”的简称——这“守丧期”其实是有严格规范要求的,不能提前结束,也不能拖后。这种规范要求体现在祭祀和日常行为上。
《礼记·檀弓下》还记载了天子、诸侯、大夫、士等不同身份的人守丧的礼仪规范: 天子之丧……小祥而舞《乾》《坤》之舞,所以昭孝也。 大夫之丧……小祥而舞《文王》之一章,以其终也。 士之丧……既殡而出歌,哭而后语,所以思旧也。 “小祥”是守丧期的第二个月。“舞《乾》《坤》之舞”“舞《文王》之一章”中的“舞”是指舞者手持道具,象征性地模拟相应动作。这些仪式表明,古人守丧期虽不能参加娱乐活动,但精神生活仍相当充实。 在古人眼中,“孝”是衡量个人道德水平的重要标尺。他们非常看重“孝”的表达形式——能否主动地为父亲办妥丧事,这是“孝”的体现。相反,如果父母尚在,却未能尽到服侍孝敬之义务,这在古人眼里就是不孝之举。比如《论语·里仁》中所说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又《论语·泰伯》:“曾子孝。”
古人在谈论孝时往往将孝与敬结合在一起。《周礼·地官·大司徒》中有“以孝睦为民礼”之言,可见“孝”与“睦”常常互指。而在很多情况下,这两字又可以互换位置——“孝睦”或“睦孝”——用现代语序表达便是“孝顺父母、尊敬长辈”。这样,当我们说“孝犬”时,意思是“孝而听话的狗”也就很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