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校如何招生?
新设立民办学校的首届学生在当年秋季招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由审批机关核定学校招生方案和年度招生计划,由审批其办学的县市区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纳入当年本地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在本地进行招生。
新设立公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引进人才子女学校首届学生在下一年度招生的,报县市区政府审定、市教育和人社行政部门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学校在本地进行招生。
新设立民办学校的首届学生在当年秋季招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由审批机关核定学校招生方案和年度招生计划,由审批其办学的县市区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纳入当年本地的招生计划,由学校在本地进行招生。
新设立公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引进人才子女学校首届学生在下一年度招生的,报县市区政府审定、市教育和人社行政部门核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学校在本地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