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师范大学?
在中国,师范大学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特殊教育类型。据有关资料,全国有师范大学名称的学校有37所。
按举办者分为国家举办、民族地区举办的和城市(含企业、行业)举办的三类。其中,国家举办的师范大学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是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民族地区举办的有内蒙古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西藏大学等5所,是自治区属师范大学;城市举办的有26所。
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具有多种属性,从培养目标上讲,培养的是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师职业要求他们在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论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方法的掌握与运用上达到较高的水平。从就业政策上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师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般要履行国家或学校的有关义务,如到中小学(中职学校)任教一定年限等,否则,要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