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方专项计划有哪些学校?
地方专项计划即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高校面向本省本科一批高校有关科类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安排定向招收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的专项招生计划。
湖北地方专项计划是高校专项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的补充实施,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湖北省实施了地方专项计划,湖北省内2014—2017年有专项计划的高校,其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2%作为2017年高职高专院校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省招生办在本科第二批进行单独填报志愿,在本科第二批院校投档前完成录取工作,其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可降至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最多可降10分)。专项计划不组织补录。
湖北专项计划由省内有关本科高校承担,主要招收我省武当山区、秦巴山区、大别山区、幕阜山区、库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县等22个贫困县市(名单见附件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专项计划在招收本省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本省确定的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有关报考高校根据当年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条件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并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已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投档次序录取。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按正常次序参加后续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