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房改吗?
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出台针对农村住房的改革方案,对于农房和宅基地也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 不过,在国家关于土地和房产方面的政策中,有关“农”字的内容却有不少。这些政策对“三农”问题有所涉及,而乡村住房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项内容。 从现有政策来看,国家对农村住房及农房改造还是持支持、鼓励态度的。如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运行机制;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允许农民自主经营”。
原国土资源部在2015年初发布了《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报》显示,我国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意味着居住方式将由“一户一栋”的农村住宅模式转变为“城中村”和“城郊村”的住宅小区模式。
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农村房屋拆迁与补偿也迎来重大机遇。 在已发布的文件中,可以找到有关农房改造的相关内容,但较少见到专门针对农村住房改革的总体性安排。不过,我们可以从相关文件的片段中找寻到有关农村住房改革的思路和方向。
2014年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强化城乡统筹建设,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明确要把进城落户农民永远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并且履行应尽的义务。还强调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权。 这体现了国家的态度,即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在城市和农村有序流动的产物,是城乡居民平等享有的社会福利。
在此基础上,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平等与包容的态度。该《意见》指出,改革现行户籍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除个别超大城市外,其他城市的户口迁移实行准入制度,其中明确提出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进城落户的农民及其家庭成员。 除了国家层面的部署之外,一些地区已经开始了相关尝试。
湖南省张家界市在2009年开始推行村民公寓建设项目,将农民住房由自建自住形式逐步改变为集中规划建设新房的模式。该项目不仅实现了农田、水塘、村庄、道路等要素的统一规划,还把新社区和产业园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小区+社区”的新型城乡融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