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产假多少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对晚婚的公民,延长婚假十天;对晚育的妇女,延长产假三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各地政策不同,具体请查看当地计生部门公布的政策。 我们这里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再增加15天假期(含双休日);对晚育的,给予女方产假180天、男方护理假30天;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对方护理假60天。 在上述期间内不扣发工资的全额或者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以及津补贴。
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给予依法结婚的职工奖励假日。具体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规定。 对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单位和有关组织应当给予积极鼓励和优待。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孕期保健工作,为孕产期女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和科学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