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残保金如何计算?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国家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交纳的资金。
二、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本单位在职职工中残疾人人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10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数额=(用人单位上年工资总额×1.5%-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征收系数。 年工资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工资总额=本单位年劳动报酬总额+本单位年奖金支出数额。 其中: 单位年劳务报酬总额=(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职工个人年奖金收入)×(1-25%); 单位年奖金收入=年终奖/(1-25%)。 举个例子更加直观: 某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为0.5%,该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42人,其中,残疾人职工为3名,该单位上年工资总额为80万元,则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 (80万x0.5%)——3(人)=4000元 这3名残疾人的月工资总额是:4000元/0.5%=80000元; 月工资总额大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测算。 这3名残疾人的工资总额超过当地最低工资的,如北京的是1296元/月,则需按以下方式计算: 80000元——(1296元*3人)=59472元。 三、优惠减免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的通知》(财库〔2006〕110号)规定,对残疾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三、哪些企业需要缴纳助残金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不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其当地规定的最低限额1.5%,就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