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机补贴多少?
一、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 (一)补贴数量。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确定2017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为435亿元(见下表)。其中,玉米生产相关机械296.8亿元,水稻生产相关机械71.2亿元,小麦生产相关机械59亿元,棉花生产相关机械32.9亿元,油菜生产相关机械8.7亿元。
(二)补贴标准。 根据各地土地面积和粮食产量核定各省(区、市)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地购机数量和金额等情况进行分配下达,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制定并公布。对补贴范围以外的机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是否补贴以及补贴幅度。
二、资金安排 (一)补贴对象。 在我国境内购买使用农用机械设备的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购置主体。(二)补贴机型。 目前列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机型共22大类241小类4000多个品目。其中耕地机械,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自走式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播种收获机械,包括半自动谷物割晒机、自走式玉米摘穗剥皮机、自走式玉米籽粒收获机;田间管理机械,包括免耕播种机、深松刨渣机、水肥一体机;收获后处理机械,包括清选机等5000多种机型列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试点范围。
三、操作程序 (一)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材料原件。 (二)审核。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购机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
(三)公示。 对经复核合格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指定地点和期限内就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备案。 县、设区的市级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将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