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陪产假2016多少天?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女方产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对于晚育的女性劳动者,延长产假一百五十天。 一对夫妻最多可以申领3个孩子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且享受相应的奖励优惠措施。 其中第三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增加产假,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农村人员的补助标准分别比城市人员高百分之三十五,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施行。
第四条第六款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是该企业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第五条第七项:对农村妇女因怀孕和哺乳期满失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为其优先介绍就业,并提供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