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几月涨底薪?
6月份,江苏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等工作通知》,明确从2017年6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 《通知》中同时提到,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不得抵扣个人所得税! 而据苏州市人社局消息,去年底苏州市就已经制定并出台了高温高寒天气期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高温高寒天气下加班加点、休息休假、薪酬福利等作了具体规定。 其中明确规定, 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劳动者,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高低温作业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发放期限为6月-9月。
在20℃以下(含20℃)低温天气或零下3°C至零下20°C寒冷天气(不含-20°C)继续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对劳动者进行体温测试等健康检查,确保其健康状况良好。 对露天工作及在冷库、速冻车间等气温低于20℃(含20℃)以下工作环境中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参照劳动部制定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低温天气室外作业补贴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